男手术引流管存腿内6年致皮肤溃烂 医院赔9万
本文已影响241人
本文已影响241人
手术完成后,骨折愈合,但左腿一直疼痛带肿,行走不便,五年后出现包块,皮肤破溃后惊现引流管。5月21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该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判决被告重庆爱尚医院赔偿原告刘某珍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
2006年3月,原告刘某珍因交通事故在梁平县某医院住院,行左股骨骨折内固定术手术。后因术后感染转入被告处住院治疗,被告医院对其行左腿扩创,切开冲洗引流术,术后原告好转出院。2007年6月,在被告对原告实施内固定物取出手术,住院20天后出院。出院后原告一直未痊愈,左腿疼痛带肿。2012年9月,原告刘某珍发现自己左大腿有一处包块。同年10月3日原告刘某珍因在左大腿创口发现有一根橡皮引流管露出,而到被告医院门诊治疗。同年10月19日,在被告处做引流管取出手术,并对其创口周围的皮肤进行切除,住院六个月后治愈出院。
原告刘某珍数次以被告医疗过错造成其身心巨大损失为由要求被告赔偿,由于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6847元。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委托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被告对原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引流管遗留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和医疗费用。左股骨骨折内固定术后的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但其引流管遗留与该骨折所致伤残无关联。
法院认为,被告重庆爱尚医院在对原告刘某珍进行手术治疗时将引流管遗留在患者体内是严重的过失,造成原告身体及精神上的损失是不争的事实。被告应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被告的医疗过错导致原告左腿疼痛带肿,未能痊愈,持续时间长达6年之久,且不得不再次手术治疗,给原告带来较为严重的精神痛苦,被告应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患者手术发现卵巢癌晚期无法切除 医院赔偿五万
江西女子清宫术处置不当致子宫穿孔 医院赔8万
农妇复明手术变双目失明 陕西一医院赔偿10万
男子做手术被误切输精管 50岁仍无子嗣获赔4万
医院错估体重致婴儿难产残疾 医院被判赔偿20万
少女内镜检查大出血死于医院 院方赔偿25万元
两次手术后X光片丢失 患者向医院索赔6亿
女孩阴道脓肿做手术 体内取出发臭橡皮引流条
男子广州某整形医院包皮手术变切除手术
手术后情绪激动患者坠楼身亡 索赔167万
先心病儿童手术后成植物人 父母告医院索赔百万
男子伤腿四处求治被截肢 告3家医院索赔400万
老太术后失明致8级伤残 铁证告医院获赔11万
皮肤溃烂流黄水怎么办
男子擅自签字手术致病人成植物人 家属索赔74万
医院手术误伤病颈动脉致死 差错如何赔偿?
车祸伤者手术后“引流管”残留体内长达7个月
擅输血致患者丙肝 医院为11年前过失赔偿20万
少年阑尾手术发生险情昏迷4年 卫生院赔84.5万
【孕妇皮肤溃烂怎么办】怀孕皮肤溃烂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