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亮剑”药械市场 查处违法案18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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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9)日,记者从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了确保全市药械市场安全性,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深入市场,对药化生产、药械市场、稽查执法等各方面进行了检查,开展了全方位的药品“亮剑行动”。

泸州“亮剑”药械市场 查处违法案185件

把好药化生产关确保基药抽验合格率100%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行为,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食药监局制定了《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化妆品生产企业工作指南》、《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指南》。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化生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紧急通知》,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工作目标、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环节;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基药生产企业中标品种进行了重点排查,核查生产处方、生产工艺,对在产基药品种进行了全覆盖抽验,确保基药抽验合格率100%。

抓好药械市场关检查企业1357家次

药械科的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以专项整治为主线,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集中治理。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食药监局制定了《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范化单位验收标准》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单位验收标准》,核查注册申请真实性品种2个,检查企业1357家次、警告责令整改92家,取得较好的成效。

其中,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涉及基本药物配送、生物制品、疫苗经营的追加1次”的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实现检查率100%;对辖区内27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和2106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实现检查覆盖率100%;对现有医疗机构3490家进行检查,实现检查覆盖率100%;对辖区内33家药品批发企业全部建立了信用档案,实现建档率100%。

严把稽查执法关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此次药械“亮剑行动”按照“以打促防,急治标、缓治本”的整治思路,集中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处。

药械方面,重点对城市街道饰品店、眼镜店无证经营角膜接触镜和隐性眼镜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超市、成人用品店、药店经营无注册证、无产品合格证的避孕套,边远农村地区乡镇药店经营假冒敷贴类第一类医疗器械,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

化妆品方面,重点对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未经批准备案的进口化妆品等行为进行了查处。

据统计,截止目前,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750人次,车辆1627台次,办理结案185件。进一步整顿了器械市场,震慑了违法分子,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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