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计委:将试点中医药文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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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发改委和省委宣传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中医药文化建设评估体系,开展中医药文化评估试点工作,提升中医药文化在健康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

山东卫计委:将试点中医药文化评估

《意见》要求,启动中医药学术流派筛选和培植工作,建立20个~30个体现该省中医学术特色的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开展全省中医药文化评估试点工作,遴选一批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医药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力争用3年到5年时间,完成省市级和部分基层机构中医药文化评估,建成一批氛围浓厚、内涵丰富、科普性强、辐射带动作用好的中医药文化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各级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组,对中医药文化建设进行研究、指导、咨询和评价。遴选并培养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的专业队伍。支持鲁中南山区、胶东半岛、鲁西南、黄河三角洲、微山湖与东平湖五大中药材生产区开发富有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主题公园、生态园区等中医药文化及其衍生产品。借助该省区位优势,加强与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的交流合作。

《意见》明确,统筹利用政府、学校、医院、社会等方面资源,健全多渠道筹措经费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中医药文化事业投入力度及覆盖范围,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中医药文化建设。重点扶持公益性中医药文化事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创新、中医药文化遗产保护,支持重大中医药文化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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