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职责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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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发布。

国家卫计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职责确定

根据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将研究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技术、医疗服务相关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国家医疗服务数据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对各地医院评价和巡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发展,推动落实社会力量办医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组织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高值耗材临床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对医疗机构临床药械安全管理提供指导;组织实施对医疗机构运行情况监测评估,协助实施委属委管医院医疗服务绩效考核,对重大疾病诊疗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等。

据了解,该中心设办公室、医疗技术评价处、医疗机构评价指导处、药事和医疗器械评价处、运行与重大疾病技术指导处和健康服务业发展指导处等6个内设机构;设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职数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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