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离岗致患者坠床死亡 护理中心被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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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73岁的李女士因继发肺结核住院治疗,住院当天与某护理中心签订护理协议,约定在其住院期间,由该护理中心派护工全天24小时进行陪护。去年7月13日早晨,护工未通知李女士家人和医护人员便离开医院,其间李女士从床上坠落造成股骨骨折,之后她出现了多种并发症,病情持续恶化,并最终死亡。李女士的儿子以护理中心违反护理协议约定,导致母亲坠床最终死亡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护理中心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护工离岗致患者坠床死亡 护理中心被判担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护理中心未尽到对患者的看护照顾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鉴于患者自身存在基础病情,其于骨折后病情加重死亡,系多种因素所致,故护理中心应承担部分损害赔偿。最后,法院判决护理中心赔偿患者家属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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